段林国,男,中共党员,河北天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、首席合伙人、一级律师。198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,获法学学士学位;1985年7月分配至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从事反贪工作;后调入河北师范大学从事法学教学工作;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,自1989年起从事律师工作至今。
主要业务领域:
段林国律师在30年的执业生涯中,始终严格要求自己,恪尽职守、认真勤勉。在行政诉讼、民商事、金融(担保)领域有独特建树,主要案例如:金谷大厦破产清算案件;石家庄市八五零二集团破产重组案件;中航租赁公司与燕峰集团融资租赁担保合同纠纷案件;斯特龙集团三板挂牌业务。
其他社会兼职:
2008年2月和2013年4月,当选为石家庄市第十二届和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、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;
2017年4月,当选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、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;
现任河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;
石家庄市律师协会会长;
石家庄仲裁委、唐山仲裁委仲裁员。
所获荣誉:
2006年度,被评为河北省优秀律师;
2007年度,被河北省司法厅授予“法律服务大动员、化解矛盾促和谐”百日专项行动先进个人,被评为石家庄市十佳律师;
2008年11月,河北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法律服务工作“十佳律师”称号;
2009年,被河北省司法厅授予“全省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;
2011年5月,受到河北省委、河北省政府通报表彰;
2015年1月,被河北省人民政府聘为法制专家库专家;
2015年12月,被聘为石家庄市政府法律顾问;
2016年3月,全国律协授予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。